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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5.17

结束了上午的琐事,我终于打开了我的作家助手,没码字的时候总是在想一些东西,不过到了码字的时候心自然就慢慢静了下来。

这是我最喜欢、最自然的一种状态。

我喜欢码字有很大的原因是因为这个,因为目前的我没有别的爱好能让我像码字一样放松。

看书只能算半个,因为在眼下这个浮躁的时代,每个人的内心都有些浮躁,能静下心来看书,已经和很多人都不一样了。

有人说看书、看小说是不好的,是逃避现实的。

但我觉得,这些总比干其它的事情好多了。

我也从不在乎别人的目光,别人问我最喜欢的是什么,我都会说看小说,看书。

有人觉得看小说浪费时间,但我从不后悔。

因为只有真正沉浸在小说中的人才能体会到那种快乐。

进入别人创造的世界,体会其中人物的情感。

见其所见、听其所听、闻其所闻,这又何尝不是另一次的生命。

刚刚接到了送快递的电话,他说想让我过去拿,但是我距离驿站有点远,就让他放到了快递驿站,我不知道是什么到了,因为这几天买的快递好几个。

刚刚看了一下,是我上次买的键盘到了。

键盘到了很正常,因为他是我这么多快递中第一个买的。

到了我就要赶紧使用使用,中和一下我现在使用的键盘,手速失控的问题还是困扰着我。

希望到时候可以顺利解决这个问题,一旦解决了这个问题,我的手速毫无疑问能迎来再次的提升。

现在每次打字都要删除几乎一半的预打字,但是速度也没有慢多少,还是3300左右,这是一个我对自已码字速度的一般要求,能保持在这个水平也行。

但我这是在写日记,想到哪写到哪,大部分都是不需要认真思考的东西,但是真正的小说就不一样了,想剧情还是挺难的。

虽然我也写了很久了,但是在我第一本书的时候,我觉得自已写的不好的地方读者觉得还挺好,我觉得写的还行的地方,他们觉得很烂。

这让我感觉很难搞,怎么写都不是。

不过后来还是西红柿贴心,知道我为难,直接把我书关进小黑屋了。

这样我也不用写了,真是皆大欢喜。

当时在尝试了三四次,书的解封神情都被毙了以后,我就放弃了,难过了很长时间。

不过我年轻气盛,加上又是第一本书,觉得封了就封了,我能写出第一本就能写出第二本。

结果,自然是没写出来,可能是缺少了前面剧情的原因,几乎留不住人。

于是就扑了,扑的彻彻底底。

一天一块多钱,纯纯为爱发电。

在写完了这本书后,就写一本历史文去,最近在看《明朝那些事》,想着写一本关于朱元璋的小说,不知道在番茄的市场怎么样。

刚刚新键盘就到了,外观看起来还行,就是手感没有我主键盘好,不过也无所谓了。

这个键盘就是用来调节手感的,解决我手速失控的问题,等待换回原来的键盘后,就会感觉比原来舒服很多。

还是随便练习一下脑洞写作吧。

......

草原、绝地禁地、元帅。

传说在一望无际,甚至把天空的颜色都染成翠绿的多兰大草原上有着这样的一处禁地。

禁地就在天的尽头,也是草原的尽头,是草原上的居民从小就被长辈灌输绝对不能接近的地方。

人人相传,在禁地的深处封禁了无数的恶鬼与恶魔,他们生吞人类的心脏,吸食人类的灵魂,被他们残杀的人将永世不得超生。

这是很多为人父母的大人对自已的孩子说的话,尽管他们可能一辈子都接触不到禁地的边缘。

但是这并不妨碍他们将自已的父母用在他们身上的也用在他们自已的孩子上。

原本,生活可以一直这样平静下去,可是当某一天,天空一声巨响。

平静了无数年的人类禁区,生灵禁地变得躁动了起来。

并且在以一种极快的速度开始在大地上蔓延,所过之处,不论是草原上特有的山脉还是湖泊,都被吞噬进了无底的深渊,掀不起一点波澜。

对于这样的情况,距离禁地虽然很远的一处人类聚集地开始思考起了对策。

这个聚集地的历史悠久,对于禁地这样的异变也是有着一星半点的记载的。

不过那已经是不知道多少万年前的事情了。

他们对于禁地的扩张虽然大感棘手,但也不是束手无策。

很快,依照祖上流传下来的办法,这里的人们在经过一番选拔后,派出了他们能力最为强大的勇士-熊强!

去深入茫茫未知的多兰大草原,去找寻传说中上古大能-羿,射落的九个太阳化成的太阳神石。

传说太阳神石中蕴含着一个太阳的全部能量,只要能找到它,将它扔进天渊中,就能终结这一切。

这样的办法看似一劳永逸,但是在无尽的历史长河中,也只有一个人做到了。

那个人就是-后!

在他的时代中,多兰大草原上的禁地之一的月亮湾也是同样在大地上肆虐。

最后就是靠他历尽无数艰辛才找到了一颗埋藏在深山中的一颗太阳神石。

在以自已大无畏、大勇气的精神认主了太阳神石后,就将它扔进了月亮湾中。

从此冰封数亿里的月亮湾就被太阳神石中的能量给镇压了,后来,月亮湾就变了人族聚集地中最大的一个。

也因为如此,月亮湾聚集地成为了人族的圣地。

现在,他们就是想要用同样的办法解决天渊。

而熊强也想成为像后这样永留人族青史的大英雄。

刚刚忍受不了天气的炎热,在床单的上面加了一层凉席。

瞬间感觉清爽了很多。

在我中午吃饭的时候,看了一眼天气预报,震惊了我。

因为今天的最高气温是37度,感觉中午的时候我都要热死了。

但是我还是感觉没有上一年夏天最热的时候,三四十度的温度高,也不知道是那时候的天气预报错了,还是现在的天气预报错了。

真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太热了,太热了,真是太热了!

为什么27度的天气也能这么热,简直不科学也不神秘,真是忍不了。

刚才外面吃完饭溜达回来,仅仅是走了十几分钟,就热的满头大汗。

感觉今年热的也太早了,所以回到家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了我的空调。

在空调的帮助下,码了一会字,就没感到这么热了,这么热的天气,在外面工作的人怎么能受得了。

错乱章节催更!